有一條戀愛道理總是受人追捧:比起愛人,被愛者更幸福,我們最好找一個他愛我多於我愛他的人。
但真的是這樣嗎?經過幾場戀愛後,我認為這句應該改一改:
被愛比起愛人只是更「輕鬆」,我們要找的不是一個輕鬆的人,是一個艱難、但依然值得的人。
是的,被愛真的比愛人更加舒服容易。但如果你只是希望得到被人疼愛的關愛感,或者像小孩受保護時的安全感,那麼也許你不用開始談戀愛,只管享受被追求時的快感就可以了。沒有若得若失的不安、也不需繫在心頭的掛念,被人不停地關懷備至,沒有重擔。
可是這樣,你得到的感動可能永遠傳不到心底深處,只因你未曾將一個人放在內心最敏感之處。這的確是避開了許多受傷的可能性,但同時一切的撫慰都像是騷癢,無法感動內心。在一段關係裡,當你無需花費過多的汗水去建築,就能得到一個替你遮風擋雨的地方,你便不會珍惜,亦很快會厭倦。就像搬進一間裝修豪華的酒店,儘管氣派堂皇,但還是不如那個自己一手一腳佈置的家那般溫馨,充滿回憶,讓你刻骨銘記,並想要棲身一角。
我總是相信戀愛中最大的快樂不是僅僅來自收穫,還有付出後的滿足。當你為他擔心過、哭過、為某些目標一同掙扎及努力過後,付出過青春和心意,哪怕你未有回報,你都會感到一種掏心的滿足──而人在真正快樂的時候,是不會在意自己付出了幾多、收回了幾多報酬的。
如果你問那些信奉「愛人不如被愛」的人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,他們大多會答你是源自他們的親身經歷:「是上一段感情教會我的,愛人實在是太累了。我不想再這麼累了。」是的,是上一次戀愛的失敗令他們不敢再嘗試傾盡全力去愛。但因為一個不適合你的人、一個過去了的人,令到你以後都不敢為真正愛你的人付出,將你與餘生的感動徹底隔開,值得嗎?
說到底,但這不過是膽小懦弱的表現。
而幸福不會從天而降,還是需要你拿出勇氣去爭取的。
一段值得付出的戀愛、一個適合你的對象會給予對方勇氣,令彼此變得無私。因為真正的愛情不是斤斤計較,錙珠必較,只有缺乏愛情的人才會如此吝嗇;真正相愛的人根本不會分辨自己是被愛或是去愛的哪一方,他們同時被愛,也同時去愛。
幸福不是只得快樂一種感覺,有時苦澀過後才能更體會幸福。相信我,只有全心投入愛情裡,經歷傷痛、彼此珍惜、互相磨合、你才會進步,變得更加勇敢;當愛情對你來說不再是奢侈品,你在愛裡便會變得從容自在。
所以別再相信什麼戀愛道理了,那些都是愛情的失敗之談──與其膽小被愛,不如勇敢去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