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休完回到公司,同事看我氣沖沖地把一包煙扔在桌上,不解地問:「怎麼了?不是和你老公去吃午飯的嗎,怎麼生氣回來了。」
我抱怨道:「他又抽煙了!他家族有肺癌病史,這陣子他喉嚨就一直不好,現在還有疫情,他還整天和他的同事圍起來抽煙!」
同事大笑起來:「哈哈,我還以為是什麼天大的事!怎麼了,我記得他一直都抽煙的呀,老煙槍了,和他拍拖時也不見你阻止過他呀。」
「和那時不同。」我沉聲說。
「怎樣不同?」
我嘆了口氣,看著那檯上被我扔得扁巴巴的香煙,心想:不同了啊,那時是喜歡,現在是愛了。怎麼能一樣。
如果我只是喜歡他,我可以順著他,也可以只顧自己的喜樂,想到什麼就去做什麼,多好。
但當喜歡深化成愛,一切都不同了,
喜歡一個人大概可以只想著讓他好:他高興、他滿足就好了。情侶往往可以因為對方的喜好而毫無保留地去迎合──你想飲酒?好,我陪你。你想買這衣服?好啊買吧反正剛出糧。這種喜歡是簡單的,是彼此不帶後慮的享樂,當你只需供養一個人即時的快樂,其實一切都不難,不管上天下海,只要及時行樂就好了。
可是當喜歡變成了愛,你便會看到更多,思考更多。你會反省這樣做是不是真正的對他好,還是會暗地裡對他造成傷害。你執著的不再是短暫的放鬆享樂,更多的是解決問題根源的方法──他經常頭痛,除了給他買藥,你還會留意是不是他經常在哪裡吹了風,於是在他洗完澡後不許他直接倒頭大睡,總是拉他起來吹乾頭髮。他愛通宵打遊戲,偶爾一兩日也無妨,但連續幾天你便會出聲阻止,因為擔心他精神會不好。
尤其在結婚以後,愛一個人不可能只讓他「現在」好,還要讓他「未來」也好好的。那些放在二人眼前觸手可及的快樂固然重要,但攤在未來讓彼此能一直拾獲的長遠幸福,也同樣重要。因此再也不能只順著他想的來,他想抽煙就抽煙,他想通宵就通宵,用三十多歲的身子過十多歲的日子──我只是害怕,我們不能一同看八十歲的春夏秋冬。
因為愛與喜歡是不同的,愛包括我要為你做很多你不喜歡的事,哪怕你不喜歡也沒關係,只要你好好的,得不到回應和嘉許也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你,不只是你的現在,還有你的未來。
手機傳來震動,我瞇了一眼,是老公傳來的WhatsApp訊息,打開來看,一張相片映入眼簾──是家中書櫃裡的某個箱子,裡面有幾包香煙,但都已被「摧殘」成各種奇怪的形狀。相片下一段文字:我錯了老婆,現主動將贓物充公!
我忍不住笑,氣稍稍解了,然後回覆他一段文字:以後你每抽一支煙,你家用就加多五百,就這樣說好了^^
同事看著我的微笑,默默地說:「我怎麼覺得……你好像有種奸計得逞的感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