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個成語,總是被塑造成詛咒般的戀愛預言,亦曾降落過許多對情侶的身上——七年之癢。它像一道門檻,讓很多情侶一起跨不過,最終以分手收場。
為什麼是七年?不是八、九年?我們無從知曉,但仔細想一想,大概也是合理的:交往了一段時間後新鮮感已被沖淡,雙方的缺點原形畢露。以五年為一個單位,交往越五年之後,若沒有更新的沖擊,例如共同分享新的展望.身份轉換,關係的確會容易停滯不前。人便容易胡思亂想,失去安全感,讓旁人乘隙而入,抑或自動放棄這段互相拉扯、索然無味的戀愛──這種危機,多數在下一個五年來臨之前發生,七年之癢,也不是毫無道理。
於是很多人都害怕這個詛咒一語成讖。而一旦真的不幸發生了,情侶會互相指責,把七年之癢的原因歸因於對方變心、冷淡、貪圖新鮮感──這是時間的錯,是對方的錯。
可是真的是這樣嗎?要是叫一對分手邊緣的情侶回首這匆匆七年,撫心自問,他們做了什麼?可能他們會發現,使人在這七年間逐漸內心發癢的原因,並非他們做了什麼,反而是他們根本沒做什麼。
他們再也沒有好好注視對方,沒再發現對方的各種變化、小至外貌的轉變、喜好的改變、大至對現實的妥協;
他們再也沒在好好聆聽對方說的話,哪怕是抱怨或玩笑,其實都是希望對方察覺或挽救的痕跡,可惜彼此都無動於衷;
他們再也沒有感激對方所做的一切,反而將日積月累的付出都視作理所當然,於是付出的一方更加容易感到疲憊,被奉獻的一方更感到乏味無趣;
最重要的是,他們都沒再令自己變得「更值得」──值得繼續被對方去愛。兩個人在一段關係裡如果固步自封,只懂無止境地依賴對方,工作上不再令自己進步,也不再學習新的知識,不再令自已的外在及內在變得更加美好。他們逐漸失去美麗的外表,更要命的是失去了有趣的靈魂。二個人無法真正契合,就像抱著一個停止生長的樹幹,內心如樹的表皮一樣:乾癟、暗淡,枯燥。
於是在這短短七年間讓愛情變得痕癢無比的元兇其實不是時間,而是愛侶們的懶惰。
愛情進行時,必定會遭受痕癢。情感會在風吹雨打中出現裂縫、感到不安及痛楚,這都是自然不過的事。我們要做的並非坐以待斃,而是豐富自己的靈魂,滋潤彼此之間的裂紋。
——七年之癢並不可怕,可怕的是你只顧著抓癢,而沒有及時修補,以為手指撓過就好。但終有一天,你以為的細碎痕癢,會引你撕破愛情美好的想像,剩下殘酷及孤單的分手結局。又成了這個城市裡,應驗「七年之癢」這句詛咒的云云犧牲品之一。